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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實施人數較上期暴增3千人 係因單一企業所致 勞動部密切關注(2018-10-17)


  勞動部公布最新無薪假(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數據,截至107年10月15日止,有19家企業實施,實施人數3,490人,較上期增加1家,實施人數暴增3,006人;本期聘有外勞家數有6家、影響外勞人數92人,較上期減少1家、影響外勞人數減少37人。
勞動部提醒,從事同一性質工作時,不可有本勞放無薪假、外勞正常工作的情況發生,否則將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聘僱外國人不得影響本勞工作機會,依法將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另對於雇主所生違反本勞人數與其得申請外勞許可之人數,採1:1之比例,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管制2年。
勞動部說明,上期事業單位中,目前有4家停止實施,另新增5家,本期人數大幅增加主要是一家傳統製造業受景氣影響調整產量,一口氣通報無薪假人數2,000餘人,實施時間3個月,到12月底為止,勞動部強調已密切關注實施情勢,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
據悉,這單一企業是國瑞汽車為調整產能所致。國瑞汽車工會理事長王千秋接受電話採訪指出,由於明年3月公司有新車型要上市,舊車庫存有所調整,這次因車型不同,各廠休假天數也不同,中壢廠4個月多休26天,觀音廠4個月內則休13天,影響人數約2,000多人,現場員工休假仍可領7成薪,王千秋強調,是「有薪休假」並非放「無薪假」,這部分資方與工會有談過,勞工個人也都同意。
勞動部官員表示,勞資雙方雖然協議減少工資、工時,但仍不可低於法定基本工資(目前月薪為2萬2千元);另外勞保、就保、勞退金等仍要依法投保。若實施無薪假期間,勞工選擇放特休假或產假,雇主仍應全額給薪,不能扣減。
勞動部官員進一步說明,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是企業受景氣影響而停工或減產,為了避免資遣勞工,經勞資雙方同意後才可減少工時跟工資,若雇主未和勞工取得同意,就不能實施無薪假。雇主片面實施而因此違反《勞基法》有關工資、工時規定,勞工可檢附相關證據,向各地勞政主管機關檢舉,查證屬實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若雇主片面實施,勞工也可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損害權益,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給付資遣費。
勞動部指出,為協助在職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期間參加訓練,已推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一旦掌握縮減工時事業單位名單,即主動聯繫,提供協助,鼓勵在職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辦理訓練之課程或該企業申請辦理之課程,以持續發展及提升個人所需技能。除補助自行辦理訓練之事業單位最高新臺幣190萬元訓練費用外,訓練期間另提供勞工訓練津貼,訓練津貼比照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每月上限100小時。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