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正研擬決定226萬名勞工薪資調整方式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勞動部長許銘春10月11日在立院備詢曾表示10月底將預告草案,但是為求慎重並多面向收集意見,確定草案將延至11月下旬預告。
勞動部目前正研擬將僅是法規命令位階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改由法律位階的《最低工資法》規範,內容包括審議機制、調整指標等。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部長已陸續拜會工總與中小企協,針對最低工資委員會每年定在第三季召開,資方團體建議開會時間更明確,擬由目前草案規定的「每年第三季召開」改為每年「8月」舉行。
依《最低工資法》草案內容,審議委員會組成方式將沿用現行規定,勞方、資方各7名委員,政府與學者合計7名委員,一共21名,並由勞動部長主持會議。過去審議辦法從未明訂決議產生方式,多是由「共識決」,從未動用過投票議決。
謝倩蒨說明,參照韓國做法,將在草案中規定委員會採「共識決」,若是沒有共識則採「多數決」方式取得決議,這是基本工資審議制度自1985年實施以來,首次明訂可以投票決定漲幅。
至於最低工資要參考的經社指標,包括消費者物價指數、勞動生產力指數都會列入,謝倩倩指出,確定的指標還在收集意見,應該會有「應」採計指標與「得」參考指標。
草案中將規劃設置「研究小組」,謝倩蒨表示,資方也不反對,由勞動學者、經濟學者等參與,在正式會議前可以多收集各面方意見,擬將工資調整範圍縮小,至於工作小組是否還保留則再考慮。
對於10月底草案無法出爐,部長政策跳票,謝倩蒨解釋,不能說是跳票,是為求慎重,後續部長還會與勞資各方團體見面,再彙整各界意見後,再提出草案預告。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