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督促雇主要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措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7年針對長工時、輪班的行業如製造業、醫療保健業、保全、社會工作服務業、運輸倉儲業及住宿餐飲業等高風險行業共560家進行「勞工身心健康保護專案檢查計劃」,複查有21家重複違規被處3至15萬元,另有131家被發現初次違規,將被列為108年勞檢對象。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係課以雇主對於肌肉骨骼疾病、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及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評估、適性工作安排等作為之義務,相關應採行之安全衛生措施,明定於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1至第324條之3,雇主應參照勞動部公告之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指引、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及留存執行紀錄等。
職安署主秘林毓堂說明,今年特別將職安法第6條規定實施專案檢查,針對長工時、輪班的行業如製造業、醫療保健業、保全、社會工作服務業、運輸倉儲業及住宿餐飲業等高風險行業共560家進行「勞工身心健康保護專案檢查計劃」,其中6成是屬於300以上企業。
根據檢查結果,560家企業初查有397家違規,其中391家通知改善,6家發現之前檢查時曾經有違規直接處以罰鍰3至15萬元;複查時發現有4家已經歇業,因此複查393家,發現21家重複違規處以3至15萬元,另有131家被發現初次違規,將被列為108年勞檢對象。
林毓堂進一步指出,發現企業違規項目最多是「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未有預防措施,其次是「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業就是俗稱過勞,至於「肌肉骨骼疾病」預防,雇主比較少違法。
林毓堂強調,如果業者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裁處3萬元到15萬元,且會依照業者的公司規模、違規次數往上增加罰金,呼籲雇主一定要遵守相關法令。
另雇主有預防措施不知如何處理,可洽職安署委託設立之三 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詢問: (一) 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2)2299-0501。 (二) 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4)2350-1501。 (三) 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6)213-5101,提供免費服務與諮詢。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