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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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提醒僱員工1人就須投保就業保險(2018-12-26)


  勞動部提醒,只要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違者將被核處應負擔就保保險費的10倍罰鍰,如果勞工因此無法向勞保局請領相關就保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雇主還要賠償給勞工。
  據悉,實務上常有小型商號、公司誤解5人以下是勞保的自願投保對象,可以不幫員工加勞保,也可以不加就保,甚至刻意規避辦理參加就保的義務,致使受僱勞工沒有獲得應有權利保障,屆時若是面臨非自願失業時,無法申請失業給付等。
另外,勞工因非自願因素失業可請領失業給付,請領金額是離職退保當月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發給,若是有受其扶養的眷屬(指沒有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有一人會依照上述的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加給10%,最多可加給至20%,但是撫養年長父母失業金卻無法加成:對此勞動部表示,考量到高齡化社會,未來會把父母納入撫養的部分,作為未來修法的建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