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 0042
首頁/新聞中心/新聞訊息
< 回上一頁 >

乳牛場80頭以上得申請 1場1名外勞 農業外勞最快7月開辦 外展資格農委會另訂(2019-01-31)


  勞動部30日下午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28次會議,為有效解決農村人口老化及勞動力不足的問題,農委會提案開放試辦「乳牛飼育業」及「農業外勞外展計畫」,會中決議同意2項試辦計畫,農委會1年後需提執行成效,由於需修正法規,最快將於今年7月開辦。
勞動部指出,2項農業外勞都是試辦計畫,仍需進行國內招募程序,乳牛飼育業引進農業外勞,申請資格以飼養頭數達80頭(含)以上,持有合法畜牧場或畜禽飼養登記者,1乳牛場核配外籍勞工1名,且不得超過於該場本勞人數的3成,也就是本勞4名才得申請1名外勞。

酪農場符合有400餘場      本勞合理薪資2.8萬元
至於農業外勞外展服務試辦計畫通過後,後續有關外籍勞工之派遣機構資格、審查、外展服務管理等事項,農委會將制訂審查作業要點,目前有8縣市缺工嚴重,包括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將由有派遣調度本勞的農會參與,預估每個縣市額度為50名外勞,可互相流通。
農委會指出,根據資料全國酪農計552戶,80頭以上計486場,扣除以法人登記之19個畜牧場不得申請,評估所提外勞較105年第25次會議所提試辦方案之680人調降為470人,加以農委會將持續推動畜牧飼育團(現有名額50人,外勞引進上限400人。
107年研商「缺工處理機制」會議就改善農業缺工再行研商,決議由農委會研議改善方案再提送政策小組討論。農委會在107年12月透過全國酪農產業團體再次調查乳牛場意見,彙整調查結果仍表示,因本勞實際投入牧場基礎工作意願低、流動率高,建議開放引進外勞。
農委會提案說明,106年起推動畜牧飼育團計畫招募之本勞,未來規劃逐步培育為中階技術人員,而乳牛飼育業因體力負擔大、勞動環境較差及國人不易接受工作內容等因素,造成基礎勞動力招募不易,嚴重影響產業發展,因此建議開放引進外勞,補充國內基礎勞動力之缺口。
農委會說明,申請人以乳牛場負責人為雇主統籌申請外勞,由農委會就乳牛場提送畜牧場或畜禽飼養登記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合格後並核發認定函,乳牛場再據以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另農委會已設置功能完善之「畜牧場登記管理系統(http://aris.coa.gov.tw/)」,勞動部可查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相關資料。
乳牛場內國內勞工人數認定以提出在該場工作之員工保險資料為主,包括取得農民健康保險者及以該乳牛場為投保單位之勞工保險證號者,兩者合計人數作為申請外勞名額之計算基礎。以飼養乳牛80頭以上者,得聘僱外國人1人,且申請外國籍員工人數不得超過於該場內從事乳牛飼育工作、含雇主在內之國內勞工(含農保及勞保人數)之30%。

中南部八縣市農業缺工      農會派遣外勞上限50名
會議決議通過,乳牛飼育業引進農業外勞試辦方案,以飼養頭數達80頭(含)以上,持有合法畜牧場或畜禽飼養登記者得提出申請,1乳牛場核配外籍勞工1名,且不得超過於該場內從事乳牛飼育工作、含雇主在內之國內勞工(含農保及勞保人數)之30%,也就是4明本勞才得申請1名外勞,招募合理勞動條件為每月2萬8,000元、就業安定費繳納數額為每人每月2,000元,並參考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所規定提供外勞飲食、住宿及管理,保障外勞權益。
農委會指出,106年度委外辦理「我國農業人力結構及勞動力調查」計畫,常態缺工1.5萬人次,臨時工則是缺20萬人次。缺工形態以季節性缺工為大宗,小農無法全年度聘僱,在保障國內之就業機會,以不影響現有農村人力打工收入來源為原則,引進外勞並循外籍勞工外展服務試辦計畫模式,研議由農會具人力派遣經驗辦理農業外勞外展服務計畫,以協助解決農業季節性、無固定僱主的需工特性問題,目前有調動經驗農會有91家,有配合者有171家農會;服務對象以有農業經營事實之農、林、漁、牧場。
有關外籍勞工之派遣機構資格、審查、外展服務管理等事項,農委會後續將制訂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