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所有聘僱外勞的雇主更加快速簡便繳納就業安定費,並順應數位化科技趨勢,勞動部自108年2月起推出行動支付繳納就業安定費服務,雇主可透過「台灣Pay」及「嗶嗶繳」等行動支付工具繳納就業安定費,而且不需要額外負擔手續費用。
勞動部說明,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之2規定,就業安定費應於每年2、5、8、11月25日前繳納,並得寬限30日,如雇主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滿日起至完納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未繳就業安定費0.3%滯納金,但以其未繳之就業安定費30%為限,請雇主注意繳納期限以免產生滯納金。
勞動部指出,為提供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的多元管道,陸續增加新繳費方式目前除已提供持繳款單至四大超商、美廉社、郵局、全國農漁會信用部、台新銀行等各通路繳費、劃撥或轉帳等無單繳費、及透過約定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自動扣繳,還有透過全國繳費網以雇主本人活期性存款帳戶繳納就業安定費,無需使用晶片金融卡,隨時即可使用行動裝置輕鬆完成繳費等多種繳費方式外,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以行動支付方式繳費之趨勢,即日起再新增「台灣Pay」及「嗶嗶繳」等兩種繳費方式,讓雇主可以透過行動支付方式繳納就業安定費。
勞動部表示,採手機行動支付就業安定費,可隨時隨地繳納,具有無須攜帶錢包、免找零、不使用卡片及快速完成付款等優點,希望雇主能多加利用。
針對催繳帳單寄件量佔大宗、雇主資料異動較頻繁且簡訊通知對象明確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及海洋漁撈工雇主,勞動部有提供以行動電話簡訊通知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服務,簡訊內容包含就業安定費繳納期數、繳款期限及洽詢專線,有需要的雇主可在相關申請書(如招募、聘僱等)填寫聯絡人行動電話,日後就可收到就業安定費相關簡訊通知,有助於雇主及時繳納就業安定費,以免遭加徵滯納金。
勞動部說,雇主應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就業安定費,以免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如有使用行動支付繳納就業安定費等相關疑問,均可電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網址:https://www.wda.gov.tw)查詢。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