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小型、微型企業資源較匱乏,難以投入更多資源改善不安全的機具設備。為協助50人以下事業單位改善機械設備,防止職業災害發生,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近日公告108年度補助微型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備計畫,凡新北市轄內僱用勞工人數50人以下,並依法取得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的事業單位,可在今年11月底前提出申請。只要事業單位經勞檢處輔導、檢查,發現有符合補助項目缺失,勞檢處將提供該補助方案。
根據今年補助辦法,申請金額以增設或改善器械設備的費用總額50%為限,各補助項目金額上限為3萬元,年度同一事業單位受補助金額以8萬元為限。不過改善項目如為勞檢處重點對象,包括局部排氣裝置、衝剪機械安全裝置,以及防爆燈具、防爆開關箱、防爆電動機、偵測器等,補助比例提高至60%,年度上限也提高至12萬元。
今年補助總經費為200萬元,將受理至11月底,費用用罄時將提前終止,預計將有100家事業單位受惠、3,000名勞工的工作環境獲得改善。而此項補助計畫自103年推動至今,已有406家事業單位提出申請,八成以上為3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
勞檢處表示,去年申請補助的事業單位共有91家,其中規模以11人至20人35家、佔38.46%最多,其次為10人以下28家,以及21人至30人21家,合計事業規模30人以下者共有84家,佔所有申請事業單位的九成二。
申請件數共計有115件,以補助案件的危害類型而言,墜、滾落危害有51件,佔44.35%,其次為切割捲夾危害43件,佔37.39%;申請金額則以改善切割捲夾新臺幣99萬7,849元最高,當中衝剪機械安全裝置逾半,其次為改善墜、滾落預防措施,合計71萬3,434元。
勞檢處指出,去年提高局部排氣裝置、衝剪機械安全裝置及防爆電氣設備等項目的補助金額及上限,也讓補助火災爆炸危害及缺氧中毒兩項補助案件達到歷年新高,該計畫截至去年底止,已補助742萬元經費,同時帶動事業單位支出安全衛生設備改善費用達2,016萬元,藉此提高事業單位汰換危險設備的誘因,保障工作安全。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