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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研究取消外國人出國1日報告出爐 期滿續聘與轉換以在台工作6至9年印尼居多(2019-05-09)


  勞動部委託學者研究「就服法第52條取消外國人出國1日規定」報告出爐。整體政策效益評估指出,取消該規定對雇主及外籍勞工確實有產生管理及經濟效益,修法後所規範之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申請程序,雇主及人力仲介多肯定達到簡政便民的目標,不論產業類或社福類外籍勞工雇主,有關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申請程序,大多透過人力仲介公司辦理。
自2016年11月3日取消外籍勞工出國1日規定後,截至2018年6月底止,共計有12萬1,630位完成外籍勞工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程序,其中期滿續聘的人數11萬6,273人,占95.6%;期滿轉換的人數為5,357人,占 4.4%。
外勞期滿續聘與期滿轉換皆是以印尼、製造業及在台工作時間以累計6年至未滿9年等人數占最多,又學者訪談外勞時發現,協助外勞辦理續聘或是轉換程序,有11.9%表示仲介有向其表示需收取額外服務費,其中3成2表示額外收取費用在1萬至2萬元區間。
研究指出,修法後,雇主對於人力調度的空窗期依然存在,外籍勞工在休假規劃上則有更高的自主權與彈性。休假安排依國籍別不同,有呈現集中的趨勢,導致空窗期勞力缺口擴張:印尼籍勞工集中於母國齋戒月(約6至7月)請假;菲律賓籍勞工集中於聖誕節到跨年請假;泰國及越南勞工則集中於臺灣農曆年請假。
研究指出,修法後對外籍勞工節省母國人力仲介費用產生經濟效益:越南籍產業類:節省約新台幣4萬5,000元至9萬元;越南籍社福類:節省約新台幣6萬至7萬元;泰國籍產業類:節省約新台幣1萬5,000元至2萬元。
該報告提出主要建議意見,制定雇主與外籍勞工續聘及轉換意向定型化協議書及通報註記系統,以減少勞資紛爭;政策宣達與落實,除雇主外,更應加重人力仲介公司之課責;地方政府宜積極發展地區性東南亞小語種及華語教育資源,開設 語言課程,改善勞雇雙方語言溝通困境。
針對期滿轉換就業媒合資訊平台宜增加多語種「接續聘僱雇主資料查詢」介面,友善外籍勞工查詢運用; 各地就業服務站宜擴大提供期滿轉換「外籍勞工承接轉換雇主協調會」服務;強化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功能,提供期滿續聘、期滿轉換更細緻的外籍勞工就業媒合加值服務;建立期滿續聘、期滿轉換外籍勞工積極之資格要件,激發外籍勞工自發性地提升本職學能。
針對報告建議,勞動部指出,將會作為未來政策研議方向,近期已規劃建置雙語版轉換雇主系統專區,提供更友善的轉換程序,預計今年6月完成,同時將盤點就服站雙語人員配置。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