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鼓勵「失聯移工」與「非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內政部移民署今年上半年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已於6月30日告一段落。據統計,自今年1月起至6月底止,移民署總計查處非法外來人口2萬5,967人、非法雇主1,023人、非法仲介192人,查處非法外來人口人數較107年同期增加68%,而查處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人數,亦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59%及46%,並協助1萬7,092位自行到案的移工及外僑返鄉。
擴大自行到案專案於已於6月底結束,移民署表示,後續將推動修改入出國及移民法,加重逾期居留及增訂容留、媒介外國人來台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等相關罰則,降低整體行蹤不明移工人數。
為鼓勵逾期居留外國人主動到案,移民署今年上半年執行「擴大自行到案」專案,「失聯移工」於該期間自行到案免收容,逾期罰鍰採最低金額2千元處分,逾期未滿3年者得免除禁止入國處份,超過者禁止入國期間則減半;不過逾期3年以上但舉發非法雇主非法仲介,且經查證屬實並函送勞政機關者,可免除禁止入國。
而失聯移工在2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被查獲到案,將一律暫予收容,逾期罰鍰裁處1萬元,將從重禁止入國8年。
台北市、新北市就業服務公會前理事長官文傑日前透過媒體投書,當中提到非法移工人數在十年間由1萬多人暴增至現在的5萬多人,除侵害本國就業機會外,非法移工參與犯罪組織也成為國安問題,他呼籲修法嚴懲非法仲介及非法雇主,並檢視就業服務法不合理的條文。
移民署回應,後續將持續推動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提高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逾期罰鍰額度,並增訂「容留、媒介外來人口在臺從事與許可停(居)留原因不符之不法活動」以及「容留、運送、藏匿或隱避逾期者」等相關罰則,對於逾期滯臺外來人口及容留、媒介外來人口在臺從事不法活動人士採取強力制裁。
非法雇主、仲介係屬就業服務法規範範圍,不過移民署也強調,將持續協調勞政主管機關,落實嚴罰非法雇主、仲介,減少外籍移工在台失聯誘因,整體降低失聯移工在台人數。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