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外勞來源國缺乏已迫在眉睫,尤其是家庭類外勞能選擇的國籍更少,社福外勞高達8成依賴印尼,面對印尼政府以保障其海外勞工權益,一再表達若我國政府無法調高其薪資、規範工時及印傭擁有宿舍,2017年將不再輸出印勞來臺;對此,勞動部除與越南政府洽談,解凍家庭類越勞事宜,還與外交部積極溝通開放新外勞來源國,包括緬甸、斯里蘭卡與孟加拉等。
由於越南政府對於在臺行蹤不明的越勞祭出重罰且有豁免期,自首人數大增,逃逸人數確有下降,對此,勞動部長陳雄文年前曾表示,肯定越方的努力改善,對於解凍家庭類越勞一事,他表示審慎樂觀,目前尚在工作小組層面洽談,初步評估會提出正面回應。
據了解,臺越工作小組會議將於3月下旬在臺灣召開,將會就實質面討論,若雙方達共識,將會進一步召開部長級會議,照慣例第四屆部長級會議輪到越方主辦、將在越南舉行,不過適逢我國立法院開議期間,若是雙方洽談順利,不排除4月解凍就可能在臺灣舉辦,若是要再延至休會期間舉辦,那就拖到7月之後了。
另開放新來源國,其最大關鍵是設立「辦事處」,這兩年緬甸官方與民間比較積極回應,外交部也與其接洽,緬甸可望成為最新來源國,但是因為緬甸尚未設立勞工事務窗口,雙方也未舉辦工作小組會議,因此離真正引進緬甸勞工尚有距離。
當初在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時也曾親訪孟加拉,一度成為新外勞來源國之一,但是也因無法設立「辦事處」最後無疾而終。
我國外勞來源國太少,造成外勞人數過度集中,從事看護工作的國籍更少,目前只有印、菲2國,我國雇主偏愛使用印勞,造成印勞獨占看護工市場,我國買方市場優勢漸失,申請印勞來臺工作的困難度越來越高。 只要適逢印尼齋戒月或天災事變,雇主人力就會面臨空窗,現在又因為印勞受訓時數延長至600小時,還要臺灣雇主支付印勞履歷表費用,1名1萬元至1.5萬元,雖臺、印雙方政府都表示此舉違法,但是若不支付就無人可挑選,雇主迫於無奈還是得支付給印仲。
此外,最讓雇主與臺灣仲介無奈,以往文件齊全約2個月就可入臺,現在是文件齊全至少要5個月以上才能入台,甚至已有印仲說申請時間延至10個月或1年。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