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基本工資自109年1月1日起調整為23,800元,勞保局說明,自109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108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3,100元之全時工作被保險人(部分工時、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除外)投保薪資為23,800元,保險費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逕調勞保人數有292.8萬人、就保111.7萬人,每月增加保費2.1億元。
勞保局指出,「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同步修正為23,800元,餘各投保薪資等級之金額均予維持,修正後分級表仍為16級。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增訂23,100元等級,其餘等級及月投保薪資下限均維持原規定未變動。
依現行勞保條例,109年勞保普通費率維持11%(含就保1%),雇主聘「一般勞工」、薪資以23,800元計算,其勞保費負擔為1,833元、每人增加54元,勞工自行負擔保費為524元、增加16元,政府負擔262元、增加8元。
至於適用勞基法的雇主聘一名「外勞」薪資以23,800元計,勞保費率維持10%(無就保1%),其勞保費負擔為1,666元、增加49元,外勞自付保費476元、增加14元,政府負擔238元、增加7元。
勞保局說,經勞保局逕行調整月投保薪資之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列印於109年1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9年2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網路申辦單位請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下載),屆時請各投保單位詳細核對,並儘早於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109年1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首頁「大家常用的服務」\「常用書表下載」專區查閱、下載。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