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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火災爆炸專案勞檢 共159項違規 金屬、化工等高風險場所 應做防災措施(2020-01-08)


  有鑒於新北市近年發生數起工作場所火災爆炸案件,造成多名工作者受傷,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去年特別實施火災爆炸危害預防專案檢查,1月7日公布檢查結果,針對轄內 30 家事業單位實施安全衛生檢查,以減少工作場所發生火災爆炸的風險。
勞檢處表示,初查結果發現29家事業單位違反作業安全規定,違規項次達 159 項,其中以化學品管理53項佔33%,以及火災爆炸事項20項佔13%為最多,後續進行複查時,多數事業單位已完成改善,總計罰鍰金額達新台幣54萬元。完整名單已公佈於「新北勞動雲」專案檢查專區。
勞檢處分析近年工作場所火災爆炸案件災害發生原因,主要為事業單位欠缺使用及處理易燃液體、氣體的安全認知,且對作業環境危害辨識能力亦明顯不足,因此勞檢處去年特邀集火災爆炸專家及學者對相關廠商實施檢查,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知能及檢查手段,督促事業單位落實防災措施,以降低勞工作業風險,預防職業災害的發生。
此次專案檢查共有4家事業單位因違反「防災重點項目」,分別經裁罰6萬元,其中工作場所有易燃液體或可燃性氣體滯留疑慮,卻未採取通風、換氣措施,或未使用防爆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是常見的處罰原因。
勞檢處提醒,上述情況如發生在化工廠、金屬製品製造業等高風險事業單位,或經常使用化學品的作業場所,都會增加現場作業的風險,提醒事業單位應確實做好防災措施,包括對有易燃液體或可燃性氣體等滯留的作業場所,應採取通風或換氣等措施,並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高壓氣體的使用或貯存應加固定並妥為處置,以及加強現場危害性化學品的管理,例如張貼危害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避免發生火災爆炸意外,否則一旦發生職災,雇主除應承擔行政責任外,亦須負起民事賠償及刑事過失責任。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