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5日公布108年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結果,108年5月臺灣地區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112萬8,822人,其中勞動力參與率為20.7%,身心障礙就業者以從事「製造業」占26.7%最多,職業以「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居多,均逾2成1,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萬8,246元,每周正常工時平均為38.0小時。
為了解身心障礙者之勞動狀況、就業情形及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需求,勞動部於108年6月至7月辦理「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以年滿15歲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為調查對象,計回收有效樣本14,220份。
108年5月臺灣地區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112萬8,822人(不含植物人及現役軍人、監管人口與失蹤人口),勞動力人數23萬3,942人,勞參率為20.7%,其中就業者21萬4,924人、失業者1萬9,018人,失業率8.1%。
與103年6月調查結果比較,勞動力人數增加2萬1,771人,就業者增加2萬6,081人或增13.8%,勞參率增加1.0個百分點,失業率降低2.9個百分點。
身障受僱者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萬8,246元,較103年6月調查結果增加3,906元。其中受私人僱用為2萬6,876元,受政府僱用為3萬5,552元。另身心障礙受僱者每週正常工作時數平均為38.0小時,加班工時0.5小時,受私人僱用38.0小時,受政府僱用為38.1小時。
身心障礙就業者從事之行業以「製造業」占26.7%最多,其次是「批發及零售業」占12.3%,再其次為「支援服務業」及「住宿及餐飲業」分占8.9%及6.9%。身心障礙就業者從事之職業以「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占24.5%最多,其次為「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占21.8%,「事務支援人員」占16.6%居第三。
身心障礙受僱者認為在工作場所沒有因身心障礙身分而受到不公平待遇者占91.0%;有9.0%認為有遭受不公平待遇,較103年6月調查結果下降1.4個百分點,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項目,以「工作配置」占6.0%較高,其次為「薪資」占3.0%,「陞遷」占1.5%居第三。
有2成1身心障礙就業者在工作場所需要協助,需要協助的項目以「提供在職訓練」最高;身心障礙失業者中,希望接受僱用者占87.2%,認為無法找到工作之主要原因為「工作內容不合適」占21.6%。
身心障礙失業者最希望工作以「全時正式工作」占8成最高,希望從事「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或「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均逾2成3。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