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防疫需要,勞動部3日在官網首頁設置防疫專區,其內容說明「防疫照顧假」,針對中小學延後至2月25日開學,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該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給假,但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
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3日提出防疫照顧假期間應以就業保險協助支薪;對此勞動部政務次長林明裕表示,14天防疫照顧假相當於半個月,若勞工的薪資要靠政府補助,以每人平均月薪4萬元計算,半個月2萬元,全國勞工有1,000萬人,補貼防疫假需要的經費達2,000億元,非常龐大,現行法規沒有這種規定。
林明裕說明,防疫照顧假是希望勞工和資方能有一條管道,解決防疫需求;勞工本來就有相關的假可以使用,如特休、事假、家庭照顧假等,防疫照顧假是因應防疫需求,法規上雇主沒有給付薪資的義務。林明裕提出,有一些「幸福企業」如兆豐銀行提供有薪的防疫照顧假,優於法規,政府樂觀其成;同時他說勞動部正在研議若有勞工遭隔離治療、居家檢疫隔離,是否能有一些補償辦法。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