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7日表示,為釐清案32(外籍非法看護)於2月16日至24日間之活動史與接觸者,經衛生、警政單位密切調查個案活動軌跡發現,個案於上述期間曾多次搭乘公車、捷運等大眾交通運輸,民眾若在同樣時間出入這些場所,應留意自身健康狀況,自主健康管理14天。
根據移民署截至109年1月統計資料,移工行蹤不明人數累計達4萬8,545人,其中印尼籍2萬3,474人越南籍有2萬1,931人、菲律賓籍2,366人、泰國籍773人、馬來西亞1人。
勞動部表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在臺工作採「許可制」,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一般所稱的白領、藍領外國人必須在聘僱前就事先申請許可,無法臨時進用,且只能從事許可的工作項目。
勞動部指出,若是依親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持勞動部核發的個人工作許可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前記得同時檢查外僑居留證、個人工作許可正本及依親戶口名簿等資料。至於新住民獲准居留依法雖然不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但雇主記得還是要查驗居留證、護照、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等資料,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
勞動部建議,雇主在聘僱前,應先「查驗」外國人的居留證及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身分是否相符,最後再「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依親居留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雖然違反規定卻不會受到處罰。
另民眾檢舉非法雇主、非法仲介及外國人,勞動部將依查獲行蹤不明移工人數去核發獎金,檢舉非法雇主而查獲1名行蹤不明移工核發1萬元,最高是查獲11名以上則核發7萬元。對於檢舉案中只查獲非法移工並未查獲非法雇主或是仲介者按人數計,查獲行蹤不明移工1至3人獎金5千元、4至6人獎金1萬元、7至9人獎金1.5萬元、10人以上獎金2萬元。
指揮官陳時中指出,案32,其活動足跡有2段可以掌握,分別是2月11日至2月16日接觸者共148人,2月19日至2月24日接觸、採檢者共23人,現12人陰性,其餘檢驗中。
至於2月16日至2月19日行蹤,則難以掌握,指揮中心會發布其活動足跡,包含這幾天內造訪地、搭乘交通工具等,將詳細列出時間,呼籲於相同時段曾到相同場所的民眾要注意。
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資料,印尼看護在2月16至19日曾去過捷運大坪林站、竹圍站、龍山寺站、景安站、台北車站,也去過樹林火車站、板橋火車站、龍山寺、台北地下街、新北市東昇公園等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