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經濟部提出包括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紡織業、人造纖維製造業等11種製造業,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可經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申請調移例假(鬆綁7休1),不過,每年調移例假次數依不同行業有所區別;勞動部3月6日公告,並自即日起生效實施,約160萬名勞工適用。
勞動部公告11行業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需求,可申請適用調移例假(鬆綁7休1),依不同行業給予不同調移例假次數,其中「鋼線鋼纜製造業」每年不得逾6次;「金屬加工用機械製造修配業」每年不得逾10次。
其餘9個行業每年調移例假不得逾12次,包括「紡織業」、「人造纖維製造業」、「食品及飲料製造業」 (限「食用油脂製造業」、「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糖果及烘焙食品製造業」、「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線及電纜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印刷及有關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限「螺釘、螺帽、螺絲釘及鉚釘製造業」、「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業」、「金屬模具製造業」、「鋁銅製品製造業」)及「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耐火材料製造業及石材製品製造業除外) 」。
舉例來說,鋼線鋼纜製造業某事業單位約定之每7日週期為星期日至星期六,因緊急性之訂單需求,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某一週期內原定於星期日之例假調整至該週期內其他日,而有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達7日);此調整例假之情形每年不得逾6次。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