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24日更新「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其中增加「設備與規劃附表」說明,明示雇主對於移工居家檢疫場所應備設施及注意事項,包括提供單獨房間1人1室、提供網路、基本生活與清潔用品等、備有耳(額)溫槍、公共空間須以漂白水稀釋消毒同時備置75%酒精,以及出入口設24小時門禁管制與人員管理等,若有一項不符合則須重新申請實地查核。
另外,勞動部強調,社福類移工或產業類返鄉休假之移工仍維持「集中檢疫」,由政府安排,申請到集中檢疫床位才可入境,目前檢疫所自4月21日起暫停收住集中檢疫移工2周,勞動部已緊急採購由仲介公會辦理集中檢疫床位220床,已簽核通過,近期可上路。
至於產業類新進移工居家檢疫場所則由產業類雇主於辦理移工入國簽證前,向地方政府提出計畫書,地方政府應採事先查核,查核通過後將查核結果表件彙送勞動部,勞動部再據以核發備查函給雇主,由雇 主續以辦理移工入國簽證;另針對海洋漁撈業雇主,應提供陸上居家檢疫地點,若發現漁工於船上居家檢疫者,則不符合計畫書規定。
勞動部說明,雇主檢附「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向居家檢疫住宿地點之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檢疫場所實地查核,其實地查核重點包括「房間及設備」、「公共空間」及「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等三大項目。
勞動部指出,「房間及設備」須為提供單獨房間(限1人1室);應有獨立廁所、盥洗室及空調設備。不建議選擇不能開窗之場所居家檢疫;提供網路;工作人員備有耳(額)溫槍,並提供體溫健康狀況紀錄表,供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提供肥皂、洗手乳和 75%酒精等手部清潔用品;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用品、清潔用品及床、寢具等必要物品。
「公共空間」將查看公共區域之環境清潔工作,消毒方式可使用1:100(當天泡製,以1份漂白水加99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500ppm),以拖把或抹布作用1至2分鐘,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乾淨;配置75%酒精(儘可能使用感應式)。
「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則是查看出入口有無設有24小時門禁管制及管理人員駐守、移工出入安全措施(如閉路電視監視系統),及是否提供檢疫期間之餐飲,避免居家檢疫者離開自己的房間。
勞動部表示,居家檢疫場所類型或查核項目有一項不符合者,其檢查結果就不須提供給勞動部,雇主無法獲得備查函,雇主須於招募許可或入國引進許可函(海洋漁撈及乳牛飼育業為初次招募許可函)效期內,重新申請實地查核,申請次數並未限制。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