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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取消2周16小時門檻(2020-05-18)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各行各業,為穩定就業,勞動部針對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推出「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15日公告修正放寬申請資格,只要企業與勞工有協議減少正常工時並且有通報地方政府實施減班休息,減班休息時數不須達2周16小時,即可參加充電再出發計畫。截至5月15日止,申請充電再出發有132家、2651人。
勞動部109年5月15日公告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規定;其中放寬事業單位與勞工協議減少正常工作時時數限制,刪除2周16小時,事業單位得按月申請訓練補助費,放寬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實際到訓人數未達最低人數5人之彈性等。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將《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防治事由納入計畫適用規定,提高補助勞工訓練津貼時數上限自100小時提高為120小時;企業辦理訓練課程的補助訓練費用上限,由190萬元提高到350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署組長沈文麗說明,原本計畫規定企業一定要通報減班休息,且減班休息時數需2周達16小時,企業才可以申請充電再出發計畫,但經過逐一拜訪真正實施減班休息的企業後發現,有些事業單位確實因未達16小時而資格不符合,所以無法申請。
沈文麗指出,經過討論檢討後,認為只要企業有通報減班休息事實,就代表勞工薪資有減損,因此修正規定,只要企業有通報實施減班休息,就可以申請充電再出發計畫。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