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外勞市場回歸正軌,並尋求多元的外勞人力來源,在臺越召開雙邊工作小組會談之後,終於看見解凍越勞一線曙光,然而會議達成的其中一項結論,卻是臺越雙方共同推動直接聘僱。有仲介業者指出,過去有太多案例,外勞入境後,許多雇主並無法獨力處理後續行政瑣事而導致違法,而仲介存在的價值,在於提供後續的專業服務,並非直聘中心所能比擬。
仲介並呼籲,在政策思考上應更務實,勿在人權的大旗下,過度吹捧直聘的好處,對於衍生的管理問題卻避而不談。
健檢未辦九成為直聘件
作業繁雜非雇主能承擔
由過去經驗不難發現,很多雇主第一次享受仲介服務的便利,之後透過直聘重招,卻誤以為外勞只要入境後就好,忽略還有聘僱許可、健康檢查、居留證要辦。然而雇主不了解的是,任何一個環節忽略,都有可能導致違法,雇主大多不知事情的嚴重性,往往在名額遭到廢止,才知道事情大條。
曾有直聘印勞雇主,因未收到直聘中心的通知,而使得辦理聘僱許可的時效逾期,雖然最終還是在15天內補辦,但卻因此外勞配額差點被廢止,悔不當初。
依現行,外勞入境後應於3日內辦理入國健檢,其入境後第6、18、30個月也應辦理定期健檢;過去有地方勞工局分析未依規定辦理體檢的統計資料時,發現其中竟有高達九成都是直聘雇主。由此顯示,雖然中央宣稱可透過電話、簡訊,甚至電子郵件等方式提醒應辦事項,但由這麼多違法個案可看出,入境後續作業之繁雜,絕非雇主獨自可承受。
直聘的問題也反映在管理面,有仲介業者直陳,很多外勞在臺工作3年期滿後,要求雇主幫忙辦理直聘,但後續所衍生的責任卻要由雇主來承擔;而且有部分外勞在雇主辦理直聘後,認為已無約束,工作態度大轉變,讓雇主在工作管理上頭痛不已。
雇主意願偏低成效不彰
直聘必要性應務實檢討
對於能夠「按表操課」的行政工作,雇主已是無法負荷,更遑論需要更高手腕、處理經驗的勞資爭議?
勞動部逐年推動直聘,並已建置直接聘僱制度與選工系統,但因越南政府一直未配合,因此在這次工作會談中,我方表達雙方共同推動直接聘僱的訴求,希望短期間有具體進展。
不過有知情人士私下表示,當初基於防止有心人鑽巧門,限定雇主必須取得核准函號,才具有登入系統查看外勞資料的權限,基於防弊的考量雖然確實有必要性,但也提高雇主使用的門檻,而其中有意願直聘的雇主更是在少數,因此成效相當有限,反而造成外勞登錄資料後,遲遲等不到雇主而放棄,或是轉往其他國家工作,形成惡性循環。
勞動部多年來積極推動直聘的態度相當積極,也投入相當多資源,但就實務面而言,仲介扮演的價值難以被取代;對比之下,直聘是否真能滿足雇主的需要,或是仍有盲點,甚至在現有制度下,臺灣是否真有實施直聘的條件,官方內部卻鮮少檢討,只是因「頭已經洗下去」而苦撐,而有更多實例證明,其制度上仍有許多不成熟,在未解決以前,實不宜以推廣直聘,作為談判條件。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