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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外籍人士入境條件 仍須檢疫14天(2020-06-2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因應商務經貿交流及人道因素等需求,自6月29日起,放寬外籍人士入境,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均得提出申請。此外,緊急協處或隨船入境船員取得核酸檢驗報告確有困難,得免檢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為確保飛航防疫安全,並降低入境後的疫情風險,獲准入境者應於航空公司報到前,主動出示「表訂登機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英文版)」,並配合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及必要檢疫措施。入境旅客於啟航地向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或登機前,均應使用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https://hdhq.mohw.gov.tw/)」線上健康申報,以加速旅客入境通關作業。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