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民眾申請就業安定費退費,自5月起凡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退還溢繳就業安定費,核退金額將直接入帳至雇主所指定的帳戶。
勞動部指出,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藍領工作,依現行法令必須取得許可並繳納就業安定費,實務上發現雇主因遲辦離境備查致就業安定費未中止計費,或有重複繳納或多繳就業安定費等情事,雇主於接獲應繳金額為負數之繳款單或催繳單後,須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申請退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再開立國庫支票掛號郵寄予雇主。
為加強便民服務,讓雇主不用為了兌領支票而舟車勞頓,或是支票逾期而又要申請重開支票,甚至是因支票遺失而辦理掛失補發等一連串的繁雜手續,勞動部說明,未來雇主只要填列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帳戶資料,就會主動把退費金額匯入指定帳戶。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