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為加強事業單位職場防疫,勞動部職安署表示,即日起至6月底,啟動實施職場防疫查核計畫,在實施勞動檢查時,一併輔導檢查雇主有無訂定防疫措施,事業單位可參考去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職安署說明,為促使事業單位加強職場防疫措施,109年4月20日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雇主可視疫情發展及風險等級,加強量測勞工體溫、保持室內場所通風、工作場所消毒、提供相關衛生健康宣導及提供個人防護具等職場防疫措施,雇主可調整辦公時間或出勤方式,勞工工作時間、地點及出差採彈性及分流措施,並採空間區隔及調整等。
另外,許多企業因應疫情升溫、防疫升級已經啟動居家辦公或異地辦公等分流管理措施,勞動部提醒,勞工在家中或遠距辦公時,勞工工作時間應由勞雇雙方事先約定並依約履行。實際出勤情形,可由勞工自我記載(例如:工作日誌等),並透過勞雇雙方約定方式回報雇主記載。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