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菲勞來臺工作負擔,進而保障權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針對家庭看護工的遞補申請案,即日起要求雇主提出切結書,承諾支付來回機票費用。臺北菲勞中心主任李慧琳表示,考量遞補案件工作期間較短,但菲勞來臺卻仍需負擔與正規契約相同的訓練費、健檢費、簽證費,因此要求雇主支付菲勞來回機票費,藉由切結書方式確認雇主已了解相關規範。
考量家庭看護工薪資較低,工作環境、條件也不比一般事業單位來得有制度,加上雖然名義上是家庭看護工,但往往仍會基於雇主要求做其他家事工作,因此菲律賓方面認為,家庭看護工的處境弱勢,必須透過各種方式確保。
至於廠工的遞補案部分,則會視契約時間長短、公司福利等指標整體評估,家庭看護工案件幾乎都會要求。
目前MECO受理雇主申請遞補,工作期限至少為1年,確保菲勞能有足夠薪資支付來臺相關費用。李慧琳表示,光是訓練的部分,折合新臺幣約為1萬5千元,還不包含其他文件規費,基於降低菲勞來臺費用的原則,她認為有些費用是雇主引進時必須負擔的成本,例如來回機票,經MECO說明後,多數雇主也都能接受並配合。
事實上,現行菲勞家庭看護工勞動契約範本中,原本就有約定雇主須提供菲勞來臺以及服務期滿後的機票費用,李慧琳說,切結書內容並非新實施的規定,而是在既有的勞動契約內容下的加強,確認雇主已了解,也希望仲介公司能向雇主說明。
有關來回機票費的負擔方式,在勞動契約以及來臺工資切結書兩份文件中有不同記載,MECO認為,若內容有不同時,應以有利於菲勞的條款來處理,為讓兩份文件的約定內容具有一致性,將列入今年8月上旬召開的臺菲勞工會議中討論,避免勞工權益受損。而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薪資凍漲17年,與其他業別差距越來越大,預期也將成為雙方討論重點。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