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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領取老年給付再就業勞工 得參加職業災害保險(2021-08-11)


  勞動部提醒,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就業的勞工,雇主仍可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其費用低廉,若勞工不幸發生職災事故時,可抵充雇主補償責任;截至110年5月底,有40萬名已領過勞年給付的勞工再受僱工作投保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說明,為了保障中高齡勞工退休後再就業的工作安全,已令釋規定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已請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者,雇主得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陳文宗進一步說明,現行是雇主可自由選擇是否加保,沒有罰則;不過,明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正式施行後,屆時不論勞工是否已領取老年給付,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雇主皆應為受僱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就會有罰則。
  陳文宗強調,職災保險費率低,平均費率為0.21%,若雇主為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每月僅需負擔少許保險費,於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不但勞工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亦可抵充《勞動基準法》上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進而減輕企業經營之風險,對勞資雙方都有利。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