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勞動部持續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截至110年6月,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達8萬6,046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6,824人次,另有600多家企業申請繼續僱用高齡補助計畫,較原訂目標100家。
勞動部表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於109年12月4日實施,在專法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不受勞動基準法第9條定期契約以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工作為限及定期契約屆滿後視為不定期契約之規定,增加勞雇雙方彈性。
中高齡專法實施以來,截至110年6月,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8萬6,046人次,較去年同期7萬9,222人次增加6,824人次;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參與率64.56%、8.99%均較去年同期成長。
勞動部說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實施之後,運用職前訓練、在職訓練、僱用獎助、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等獎助津貼等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受益人數至少達2萬8千餘人。
公告受理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要點、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等相關補助計畫,累計449件申請,直接受益人數至少達1千6百餘人。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是補助雇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其申請與請領補助時須符合僱用勞工人數達3人以上、繼續僱用比率達30%[(繼續僱用65歲員工/公司受僱65歲員工總人數)大於等於30]、僱用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薪資不低於原薪資,得申請繼續僱用補助,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千元(或每小時70元),滿6個月一次發給;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千元(或每小時80元),按季發給。勞動部說,原先目標訂100家,現已有600多家公司申請繼續僱用補助。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