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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暫緩轉換事宜 影響約5千名 不可歸責移工事由 給予急難救助金(2021-08-19)


  由於指揮中心宣布三級警戒期間暫緩移工轉換,自110年6月6日起實施,家庭類與產業類分別於6月30日與7月12日解除,期間受影響移工約5千名,由於暫緩轉換期間,部分移工是雇主不聘僱且已完成廢聘程序,移工生活照顧須自理致生活困難,勞動部給予生活急難救助1週1,500元,家庭類最多能領6千元、產業類最多能領9千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表示,自110年6月5日宣布暫緩移工轉換以來,受到影響約有5,200人,其中產業類約3,600人、家事類約1,600人,包含轉換中被暫停、期滿轉換無法申請以及合意轉出。
  薛鑑忠說明,由於暫緩轉換期間,部分移工是雇主不聘僱且已完成廢聘程序,移工生活照顧須自理,因疫情暫緩轉換雇主或工作無收入致生活困難,付不出膳宿費用,因此勞動部訂「110年補助外國人因暫緩轉換雇主或工作措施影響之急難救助」,給予生活費用救助1週1,500元,家庭類影響4週最多能領6千元、產業類影響6週最多能領9千元。
  薛鑑忠指出,受影響的移工都已造冊,由地方政府主動聯繫移工、雇主或仲介,由地方政府釐清了解轉換事由,如轉換原因不可歸責外國人,已廢聘或是屬期滿轉換,且膳宿費由外國人部分或自行負擔者,就可以領急難救助金,反之,若轉換是外國人自行要求提出或是因為怠工,則不會給予救助。
  鑑於苗栗竹南晶圓測試廠京元電子、IC封測廠超豐電子雙雙爆發移工群聚感染,指揮中心110年6月5日宣布疫情警戒三級期間暫緩移工轉換,勞動部處理原則是自110年6月6日起,申請轉換不予核准,申請接續聘僱則暫停受理,另申請期滿轉換暫停受理,已申請還未拿到許可函則不予許可,不過雇主可於原聘期限屆滿前,改與原外國人合意,申請期滿續聘;至於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關廠、歇業,或是外國人因雇主致性侵害、暴力等仍可辦理轉換事宜。
  隨著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7月1日起優先恢復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轉換作業,110年7月13日進一步恢復其他業別的轉換工作。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