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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醫院慢性病房探視 須附3天內採檢(2021-10-14)


  國內COVID-19疫情趨於穩定,考量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及民眾探病需求,除原先所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以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探病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即日起有條件開放全國醫院慢性病房探病。
  指揮中心說明,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另外,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若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且達14天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不採檢。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探病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