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為老年人找依靠」的施政主軸,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政府除建構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外,並推動長期照顧保險法來因應失能、失智者照顧所需要的財源,同時關注80%以上健康及亞健康老人的服務與支持,積極促進健康及社會參與的觀點規劃高齡社會老人全照顧白皮書;長照保險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預計這個會期送立法院,規劃於106年前通過,109年實施。
衛生福利部21日上午在行政院會報告「完善我國長照制度-長照服務法之制定及影響」指出,長照服務法的財源規劃是以長照基金發展長照基礎建設,並以長照保險提供服務給付。
毛治國聽取報告後表示,長照服務法通過後,對失能、失智老人的照顧服務網將更趨周延與長久。要提供完整的照顧服務,就應有充足財源,依政府現行稅收情形,勢必無法將長照服務視為社會福利,完全由政府負擔費用。
因此,毛治國說,需要導入長照保險來支撐長照制度,以確保能充分提供日後所需要的長照服務,至於受保人、企業及政府三方應如何分攤經費,則需要透過討論與協商來找到平衡點。
據悉,行政院20日第一次審查長照保險法草案,長照保險法共有82條,其中50條與健保相同,昨天已通過33條條文,包括被保險對象區分為六類十五目、政府總負擔比例明訂不低於36%。
其中有爭議性或有意見條文有6條保留,包括保費費率,六類十五目各項負擔比例,例如企業和政府負擔比例,以及對公立學校,政府負擔7成,而私立學校,政府負擔35%,並不一致,還有以單一保險人或多元保險人開辦。
衛福部原規劃長照保費分擔比率比照健保,雇主、個人、政府分別負擔6成、3成、1成,但因企業希望調降分擔比率,政院也承諾調降企業負擔比1或2成,只是分擔比率如何調整,下次會議再討論。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