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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以下雇主當職安衛主管 明年1月受訓6小時(2021-11-15)


  為鼓勵微型企業之雇主或其代理人親自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負起防止職業災害之責,勞動部,對於風險較低且勞工人數在5人以下之微型企業,新增6小時之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雇主接受該項訓練並經測驗合格後,即可擔任之,該規定將自111年1月7日實施。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許莉瑩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應依其事業之危害風險性質及規模大小,置甲種(100人以上)、乙種(30-100人)或丙種(未滿30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其中未滿30人者,不論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之事業,其所置之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均應接受至少21小時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許莉瑩指出,勞動部考量除製造、營造等第一類顯著風險以外之事業,風險屬性相對較低(如批發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服務業及其他服務業等),且為鼓勵雇主親自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特別新增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其課程內容包含法規概要、安全衛生管理實務、危害辨識預防及緊急事故應變處理等。
  許莉瑩說明,111年1月7日將會在職安署網站設置專區,雇主可找就近的辦訓機構參加,目前是以輔導為主,另對於家事雇主、政治團體、宗教團體、校正機關與運動員不適用這規定。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