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王美玉、王幼玲18日舉行記者會說明,不肖人力仲介公司,涉嫌以人頭臺籍勞工,在空殼公司商號投保,以製造業名義合法引進或承接外籍移工後,再指派到營造業工地工作,進行勞力剝削,獲取鉅額不法利益,且被害移工多達90多人,違法期間長達2年多,但勞動部是接獲人民陳情才進行查處,目前的審核及稽查機制顯然失靈。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7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所提調查報告,並糾正勞動部;同時針對經濟部工業局、臺中市政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的缺失,要求改善。
勞動部回應,9月已召開跨部會議邀經濟部、地方政府等會商,已訂「不實申請移工預防查核」機制,著重事前預防、事中查核與事後裁罰,明年將會針對有不實申請疑慮的雇主進行專案檢查計畫;雇主或仲介不實申請將重處30-150萬元罰鍰,仲介最重廢止許可,雇主則是申請案不予許可,已申請則廢止聘僱許可。
監委王幼玲表示,本案堪稱是人口販運、勞力剝削案,涉案公司、被害移工最多的案件;她指出,移工人數從30多萬增加至70萬人,過去的管制措施、法規命令,包含勞動部管理移工的組織規模、人員配置都無法符合目前需要,只能書面審核無法進行查核工作,也無法從制度面和結構面改變,呼籲勞動部和行政院正視問題,避免讓台灣成為人口販運的溫床。
監委王美玉則指出,過去認為移工是補充性人力,「現在還是補充嗎?」,長照、製造業、漁業均有許多移工,政府應從政策上源頭思考,移工是必要人力建立友善環境。
監委王美玉說明,臺中市弘○人力仲介公司刁姓負責人是越南新住民,虛設21家空殼公司商號及4間幽靈工廠,再以各種手段招募本國籍人頭勞工並虛偽辦理勞保,以製造業廠工名義引進移工,再向缺工的營造業雇主媒介移工人力,收取雇主薪資費用(平均約新臺幣4萬元),但僅給移工最低基本工資(2萬3,800元),依檢方起訴書,刁某等人不法引進移工,進行勞力剝削,相關犯行超過2年,不法所得達2,500萬元。
監委王美玉、王幼玲引用「瑞士起司理論」(Swiss Cheese Model)指出,製造業申請移工的核駁和監督是由勞動、工商、財政、勞健保和地方政府等多個主管機關把關,每個機關可視為一片「起司」,縱使每一片「起司」有漏洞,在各個機關專業分工互補和嚴格把關下,不會讓非法案件通過審查。
監委調查發現,各機關審查過程流於形式,依賴書面審查忽視實地查訪,倘非他人檢舉,恐各機關仍渾然不知,顯見目前政府的移工聘僱及管理機制,除不能在移工聘僱許可申請時,防範不法於未然,也不能在事後移工生活照顧訪視機制中發覺犯行,做為主管機關的勞動部在辦理移工引進及管理作業上出現嚴重疏漏,亦未能強化各機關橫向溝通和資料勾稽,讓不肖業者有機可趁,得以長期侵害移工權益。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