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其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訂同基本工資(111年為25,250元),其中雇主月投保薪資調為最高級距72,800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將逕調272.5萬人,投保單位不須另行申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將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等雇主之勞工,均納為強制投保對象,應由其雇主如公司行號、法人、律師、會計師、人民團體及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傭之雇主等為其申報加保。
勞保局納保組長黃錦儀說明,考量職保之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並未相同,為了簡化申報作業,勞保局已配合修正多項合一的勞、就、職、健保申報書表。
黃錦儀指出,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請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將分別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勞(就)保及職保之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舉例說明:勞工每月薪資為72,000元,投保單位於申報其加保時,應按其實際薪資72,000元填報,其勞(就)保投保薪資級距將自動歸級為45,800元,職保將歸級為72,800元。
另外,為維護被保險人權益並簡政便民,勞保局將於111年5月1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如下,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逕調作業將於111年2月份勞(就)保之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列印逕調通知函,同年3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預計近日投保單位都會收到。
黃錦儀說明,逕調分三部分,首先是勞(就)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其次是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則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逕予調高,最高調整至72,800元;最後是勞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雇主,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72,800元。
黃錦儀指出,這次逕調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列印於111年5月份保險費繳款單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111年6月25日前寄發),網路申辦單位則可至e化服務系統查閱、下載。
黃錦儀提醒,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者或無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如月薪資總額高於45,800元,投保單位應於111年4月底前自行申報其職保投保薪資調整,以保障員工權益,並避免雇主受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