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群聚確診 勞動部六大應變處置機制 派員支援疫調 查核雇主移工防疫指引落實
因應近期本土疫情多點擴散,為處理移工群聚確診事件,勞動部表示,已提出六大應變處置機制,強化移工防疫作為,包括要求仲介公司及聘僱移工 30 名以上企業建立「防疫長」、派員協同地方政府處理與支援疫調、查核雇主落實移工防疫指引、提供關懷物資及關懷協助、鼓勵移工接種追加劑疫苗及強化移工防疫宣導等。
勞動部明,強化仲介公司及聘僱移工達 30人以上事業單位防疫措施,依「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規範,要求雇主應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及指 派防疫長,負責掌握疫情變化、移工健康監測。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每日量測及記錄移工身體狀況並造冊,如移工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疑似症狀,包括發燒、頭痛、流鼻水、喉嚨痛、咳嗽、肌肉痠痛、倦怠、腹瀉、 嗅味覺異常等身體不舒服狀況,雇主應安排其就醫及進行篩檢。
依疫情變化 勞動部已多次修正雇主聘僱移工防疫指引,增列各項強制性規範,如落實分流分艙、移工宿舍禁止不同公司混住、明定工作規則及宿舍管理規則、加強防疫宣導、每日移工健康監測及安排就醫等應辦事項,雇主未落實應辦理措施,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 9 款規定裁處新臺幣 6 萬元至 30 萬元,並廢止聘僱或招募許可。
另移工群聚案件發生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第一時間會指派人員前往現場協調並掌握疫情狀況,動員 1955 專線、機場服務站及直聘中心雙語通譯人員,協助衛生單位疫調。此外,同步安排多國語駐點人員,辦理日常電話關懷,協助於檢疫及集中隔離期間穩定移工情 緒及日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