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四月十八日臺北報導】由於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炸裂,本土確診人數節節升高,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2022/4/18日起,啟動實施職場防疫查核計畫,在實施勞動檢查時,加強職場防疫之監督輔導,及辦理事業單位職場防疫之訪視。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8 日邀請衛福部、勞動部等,針對「因應COVID-19 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專題報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說明,勞工接受隔離或檢疫,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可依規定向衛福部申請防疫補償;前往接種疫苗,以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可以請「疫苗接種假」。前述假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勞工如確診,於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如經認定係因職業上原因導致染疫,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法給付工資補償及必需之醫療費用。
另外,因 111 年4 月6 日疫情升溫,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在實施勞動檢查時,一併加強職場防疫之監督輔導,及辦理事業單位職場防疫之訪視,也就是查核企業有無保持室內場所通風、工作場所消毒及提供個人防護具等職場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