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報導】為減少雇主重覆通報之行政作 業,及配合指揮中心新修正防疫規定,自 111 年 5 月 30 日起停止適用「移工發生重大群聚 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也就是原 規定單一廠移工確診人數達 10 人以上,雇主 或委任仲介須上網填寫,主動通報當地勞政機 關,即日起不須再通報。
【答客問】
問:勞工快篩陽性至醫事人員確認期間,或前往接受 PCR 採檢至結果出來期間,可 否請「普通傷病假」?
答:勞動部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病例定義,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 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可研判 為確定病例,並自 111 年 5 月 26 日起實施。 勞動部說明,勞工快篩陽性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 師現場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之期間,或勞工快篩陽性且符合 PCR 採檢條件而前往接受 PCR 採 檢至結果出來期間,均因涉有醫療行為,得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依法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