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七月廿五日臺北報導】在台失聯移工人數逾6.6 萬人,勞動部指出,為
加強查緝非法移工,民眾如發現雇主未經許可聘僱移工非法工作,或有非法媒介移工等違法情事,可向當地勞工局、內政部移民署、警察機關,或撥打0800-000978 專線提出檢舉,勞動部將視查獲人數,每案核發5 千元至7 萬元不等獎勵金;根據統計,110 年檢舉案有914件、檢舉獎金發出逾800 萬元,111 年上半年檢舉案427 件、獎金發給400 餘萬元。
依據指揮中心規定,疫情期間移工入境後,應於同一地點完成3 天居家檢疫及4 天自主防疫,期滿後始得至雇主處工作。
日前有雇主引進看護工於完成隔離後即發生失聯,雇主至警局報案卻不受理;對此,勞動部表示,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6 條第1 項但書規定,移工有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得立即通知移民署及警察機關執行查察。
為把握移工失聯初期之黃金協尋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移工動態系統」((網址:https://labor.wda.gov.tw/labweb/Login.jsp)下有設立外國人失聯未滿3 日之「外國人網路通報平臺」,一旦發生移工失聯情事,不需等待3 日,雇主即可上網登錄,填妥失聯移工與雇主基本資料後,即可上傳通報資料,通知當地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協尋及查察。
不過,「外國人網路通報平臺」是宣導性質,依法規定,移工行蹤不明3 日後,雇主仍需「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疫情期間,邊境管制,國內缺工嚴重,致失聯人數增加。根據移民署統計,截至11 年5月止,在台失聯移工人數有6 萬6,789 人,較110 年12 月底5 萬5,805 人,增加1 萬984 人。
勞動部強調,移工入境應於防疫旅館或防疫宿舍完成3 天居家檢疫及4 天自主防疫,期滿後始得至雇主處工作,提醒雇主或仲介公司,應與防疫旅館或防疫宿舍確認移工接送時間及接送人員,避免遭非法業者有機可乘。
勞動部說明,民眾如發現雇主未經許可聘僱移工非法工作,或有非法媒介移工等違法情事,可向當地勞工局、內政部移民署、警察機關,或撥打0800-000978 專線提出檢舉。如經查獲失聯移工、違法雇主或非法仲介屬實者,勞動部將視查獲人數,每案核發5 千元至7萬元不等獎勵金。
勞動部指出,110 年度查獲非法移工1,785人(含行蹤不明及逾期居停留)、非法雇主人數779 人、非法仲介人數14 人、檢舉件數914件,發給獎勵金共新臺幣874.9 萬元。111 年度1 至6 月止,查獲非法移工(含行蹤不明及逾期居停留)875 人,雇主人數371 人、非法仲介人數9 人、檢舉件數427 件,發給獎勵金新臺幣418.2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