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假未休完 近5 成企業當年度折發工資
【外勞社記者一月卅一日臺北報導】勞 動部 31 日發布「111 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 查」統計結果,調查指出,7 成 3 勞工對整體 工作滿意,對工作不滿意者則以「工資」居首; 去年有加班的勞工占 4 成 2,平均每月加班工 時為 15 小時,另企業對於未休完特別休假之 主要處理方式,以「當年度一律折發工資」占 49.4%最高。
為了解勞工工作狀況、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及 職涯規劃等情形,勞動部以參加勞保之本國勞 工為調查對象,按年辦理「勞工生活及就業狀 況調查」,111 年計回收有效樣本 4,124 份。
調查指出,111 年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 的比率為 73.4%,較 110 年調查上升 0.9 個百分 點,其中以「性別工作平等」滿意度最高,其 次為「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與「主管對員工 的關切與照顧」;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者對各 項工作環境不滿意比率,以「工資」之 73.6% 居首,其次為「人事考核升遷制度」之 71.3%, 「工作負荷量」之 64.1%居第三。 勞工近一年有加班者占 42%,較 110 年調查 下降 4.3 個百分點,其中有加班者之平均每月 加班工時為 15 小時。
8 成 4 勞工表示加班後每 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 企業對勞工加班給付方式,以「一律給付加 班費」占 38.8% 及「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占 38.6%居多,「一律給予補休」占 9.2%。 另調查企業對於未休完特別休假之主要處 理方式,以「當年度一律折發工資」占 49.4% 最高,其次為「可遞延至次年度」占 29.5%,「規定一律休完」占 10%居第三。
家事移工參加災保配合一站式以簡訊通知雇主
【外勞社記者一月卅一日臺北報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 年 5 月 1 日實施, 家事移工為強制投保對象,保費繳納率為 8 成 7,另為配合 112 年實施「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 務」,移工完成入境講習後協助完成職保加保作業,針對初次成立投保單位雇主寄發簡訊通知。
勞保局代理組長吳依婷說明,災保法自 111 年 5 月 1 日施行,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聘僱 許可之家事移工雇主,應於移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鑑於家事移工之雇主多為自然人,為 保障移工投保權益,並避免雇主因未諳法令規定而受罰,勞保局已運用勞發署提供之家事移工 聘僱許可資料,發函通知移工雇主相關規定,並辦理簡便加保作業。
截至 111 年 11 月 30 日止, 職保生效中之家事移工投保單位共 15 萬 4,533 家,被保險人共 15 萬 9,341 人。 吳依婷指出,112 年配合勞動部開辦「移工一站式入境服務」,針對新聘或逾 5 年未參加講習 的家事移工,於移工完成入境講習後,向勞發署介接相關資料,協助完成職保加保作業,並針 對初次成立投保單位之雇主寄發簡訊通知,目前是每周一發一次簡訊,又家事移工每月保險費 僅 48 元,其繳款單每 3 個月(每年 2 月、5 月、8 月、11 月)寄發一次,目前繳費率為 8 成 7。 勞保局提醒,如家事移工離職、轉換雇主或廢止聘僱時,雇主應於當日填列退保申報表寄送 勞保局,即時申報移工退保,以正確計算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