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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看護應查驗身份避免誤聘非法移工 確認前不得聘用違反規定最高罰 75 萬元(2023-02-08)

聘僱看護應查驗身份避免誤聘非法移工

確認前不得聘用違反規定最高罰 75 萬元

【外勞社記者二月四日臺北報導】國內看護人力短缺,以致許多非法仲介常打著 「政府立案」等名號在網路上刊登看護訊 息,媒介逃逸移工給急需照顧人手的家屬。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聘僱外籍看護均應 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如僱用新移民或外籍學 生從事工作,則應確實查驗證件,且在確認 身份及工作資格前,均不得讓其先行工作, 違反規定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已設有「私立就業服 https://agent.wda.gov.tw/agentext/agent/QryAg ent.jsp),提供民眾以公司名稱、統一編號查 詢是否為合法登記在案的仲介公司。 部分民眾因不熟悉法令或無經驗,常有非 法仲介利用家屬心急及照顧患者的壓力,在 醫院或透過其他管道發送廣告或名片,甚至 強調「政府立案」讓民眾誤以為是合法看護, 事實上卻媒介逃逸移工,讓病患家屬誤聘非 法移工而受罰。

勞動局長高寶華提醒,聘僱外國人原則上 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聘用, 難有隨到隨用的情況,例外情形為合法居留 的外籍配偶,或取得工作許可的僑生。此外, 臨時聘僱外籍人士務必要落實「身分查證」, 了解是否可合法工作,「證件查驗」需檢視 居留證,並至移民署網站查證居留證的真 偽,如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為應聘其他公司 或其他人,則千萬不能錄用。

若持證人為外籍配偶,需另 檢視戶籍謄本等依親戶籍資料,若為學生應 檢視工作許可函和學生證,另外亦須檢視居 留證及工作許可函效期,若逾期則不能任 用。上述資料都應照相或影印存證,且雇主 在查驗證件之前,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工作, 以免受罰。 為使民眾了解查驗身份要點,勞動局於官 網設置專區,一旦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恐 面臨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局提醒,有照顧需求的家屬,可先至 各醫院護理站洽詢,若聘僱外籍看護,則應 仔細核對上述證件的正本資料並拍照留存, 確認外籍看護確實具有合法工作身分後才能 安心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