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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規劃鬆綁一人一室 快篩結果不上傳 移民署研議放寬藍領移工單次入國規定(2023-02-21)


 勞動部規劃鬆綁一人一室 快篩結果不上傳

移民署研議放寬藍領移工單次入國規定

【外勞社記者二月二十日臺北報導】台灣移工聯盟 20 日赴行政院陳情,反映疫情解 封仍對移工有境管歧視,對此,勞動部勞動力 發展署澄清指出,移工返鄉再入境,與國人及 旅客自東南亞入境者相同,都適用自主防疫 0+7 措施,入境有症狀才快篩;由於疫情持續 趨緩,近期已規劃鬆綁新入境與返鄉重入國移 工自主防疫地點不需一人一室、快篩結果不須 上傳,以及取消國外仲介應訂防疫計畫等。

移盟政院陳請平等對待     要求取消接機上網登錄

內政部移民署則回應表示,根據外國人停留 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 20 條規定,在臺從事 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 定工作者(所稱藍領移工),於居留期間內有 出國後再入國之必要者,應於出國前向移民署 申請核發單次重入國許可。

移民署指出,基於簡政便民及維護移工權益 考量,正研議放寬藍領移工來臺工作者,得申請多次重入國許可之可行性,不過仍須與相關 機關研商,如修法完成後,移工即可申請核發 多次重入國許可,與其他在臺居留之白領工作者、外國學生及新住民等之權益相同。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疫情期間,台灣政府所有國境管控政策並非一視同仁,許多政策說不 出任何防疫邏輯,明顯是只針對「藍領移工」這個身份。

台灣移工聯盟要求勞動部與指揮中心平等 對待,盡速取消目前對移工一切以防疫為名的 不合理管制措施,包括取消返鄉入境前要向移工關懷服務網登錄名冊、一人一室或旅館自主 健康管理、強制雇主仲介接機,禁止搭乘大眾 運輸離開機場,限制只能從高雄或是桃園機場入境。

同時要求民署應廢除針對藍領移工的單次 入國規定,應比照新住民、外籍學生、白領外國人一樣,享有在居留證「有效期限」內不限 次數重入國的權利,落實邊境管制平等。

台灣移工聯盟強調,不管是 CDC、勞動部、 外交部與移民署都有歧視移工政策,要求行政院負起責任,督促各部會檢討歧視政策,真正 落實兩公約。

勞動力發展署說明,疫情期間訂定移工專案 引進計畫,從 111 2 15 日實施第 2 階段引 進計畫,並配合指揮中心鬆綁邊境管制,0+7 111 10 13 日實施後,入境移工包括返鄉東南亞再入境移工,與國人及旅客自東南亞入境者相同,都適用自主防疫 0+7 措施,入境 有症狀才快篩,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 1 1 (獨立衛浴)為原則,待遇一致,根據統計至 112 2 16 日止,入境移工已有 10 2,589 次,恢復至疫情前水準。

擬刪國外仲介防疫計畫     保留移工入境完整接種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自國外入境旅客應儘量 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因為社福移工入國 工作需服務及密集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包括 65 歲以上長者、6 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 疫力低下者等),所以需由雇主同意後可於自 宅、員工宿舍自主防疫,且每日快篩陰性證 明,始得工作。

發展署強調,已多次滾動檢討並逐步鬆綁移 工自主防疫措施,包括 112 1 1 日鬆綁新 聘家事移工入國前,經雇主同意可於自宅、員工宿舍進行自主防疫,每日快篩陰性證明得工作; 112 2 7 日配合指揮中心調整快篩措施,放寬產業及返鄉重入國移工於自主防疫期 間出現症狀才快篩;但看護移工新聘或重入 國,每日快篩陰可工作;配合指揮中心於 112 2 20 日鬆綁室內口罩令,移工於室內場 所得自主佩戴口罩,如需至醫療服務機構,仍 應全程佩戴口罩。

發展署指出,重症高風險對象防疫安全、移工權益及雇主用人需求必須同時考慮,近期規劃鬆綁新入境與返鄉重入國移工自主防疫措施,包括社福移工自主防疫地點不限一人一 室、快篩結果不須上傳,以及取消國外仲介應訂防疫計畫,內容應包括海外訓練機構訓練及 住宿人數減半、移工登機前一人一室隔離處所 等,不過移工入境前須完整施打二劑疫苗仍會保留,上述放寬措施須報請指揮中心同意後實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