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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防疫地點、快篩結果 3/15 免上傳 112/4月起 社福移工旅宿費用不再補助(2023-03-07)

移工防疫地點、快篩結果 3/15 免上傳

4 月起 社福移工旅宿費用不再補助

【外勞社記者三月六日臺北報導】配合 指揮中心防疫規定,自 112 3 15 日起,勞 動部放寬移工專案引進計畫防疫措施,國外仲 介的防疫計畫刪除,僅需配合移工入境前須完 成施打二劑新冠肺炎疫苗,另入境後,防疫地 點免登錄,同時不再強制必須入住 1 1 ( 立衛浴)場所,快篩結果無須上傳「移工機場關 懷服務網」。

另外,勞動部對社福類移工補助旅宿費用 (每人每日旅宿費用的一半、上限是 1 1,250 元),將到 112 3 31 日前(含當日依航班 表定抵臺時間)入境為止,自 112 4 1 日起 將不再補助社福移工旅宿費用,雇主 3 月底前 申請旅宿防疫補助應至「移工機場關懷服務 網」。

根據統計,自 111 2 15 日至 112 3 5 日止,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計畫,移工已 入境來台有 25 6,433 人,國籍別分別是越南 11 9,172 人、印尼籍 5 9,856 人、菲律 賓籍 4 8,633 人、泰國籍 2 8,771 人及馬來 西亞籍 1 人;其中家事類有 4 96 人、產業類 21 6,337 人。

勞動部說明,自 112 3 15 日起,鬆綁新入境與返鄉重入國移工自主防疫措施,包括社 福移工自主防疫地點不限一人一室、快篩結果 不須上傳,以及取消國外仲介應訂防疫計畫, 內容應包括海外訓練機構訓練及住宿人數減 半、移工登機前一人一室隔離處所等,至於移 工入境前仍須完整施打二劑疫苗。

勞動部指出,移工入境前仍須上網登錄預定 入境日及接機服務,其中新聘產業移工(含機構 看護工)入境 3 日前應登錄,新聘家事移工( 護工、幫傭)則須入境 5 日前登錄。 至於重入國各產業別移工則是得登錄,因為 會與仲介評鑑勾稽,建議還是登錄,不過重入國移工也可持無人接機證明書,自行離開,其 作法就是比照疫情前。

勞動部表示,自 3 15 日起,移工在國外 完整接種 2 劑疫苗,其證明免上傳,另自主防 疫地點,免登錄,1 1 (獨立衛浴)之雇主自 宅、員工宿舍、旅館或民宿為原則、不強制。 移工入境後自主防疫期間,可工作、外出,應 遵循指揮中心防疫規範,其中產業移工 7 天自 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快篩,社福類移工 7 自主防疫,則建議每日快篩陰性才工作,快篩 結果自 3 15 日起無須上傳「移工機場關懷 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