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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旺季至 錄取提醒「五要規範」 未滿5 人事業單位 仍應有就保、職保(2023-07-11)

 

暑期打工旺季至 錄取提醒「五要規範」

未滿5 人事業單位 仍應有就保、職保

【外勞社記者七月六日臺北報導】暑假打工旺季即將到來,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暑期工讀生與一般勞工一樣,同受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的保障,雇主及勞工需謹守「打工五要規範」,包含「要達基本工資」、「要全額工資」、「要備置出勤紀錄、薪資明細和工資清冊」、「要保險」、「要勞退」等五項規範,以保障勞動權益。

勞工局長張大春說明,「打工五要規範」內容包含,首先「要達基本工資」,工資雖為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自今年1 1 日起月薪為26,400 元,時薪則調整為176 元。其次為「要全額工資」,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也應遵守「要備置出勤紀錄、薪資明細和工資清冊」,並應保存5 年,於發薪時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明細給員工。

另外,「要保險」包括勞保、健保、就業保險、職災保險等,僱用員工達5 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均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員工未達5 人的事業單位,則應申報員工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申報參加勞保。以及「要勞退」,雇主應提繳勞工薪資6%金額作為勞工退休金,不得要求工讀生自行負擔,也不可以從薪資扣除。

勞工局說明,除上述規範外,實務上常見雇主的違法態樣,包括入職時以技術不足為由,薪資未給足至基本工資,或者工作幾天離職,雇主不給工資。部分雇主也會假借僱用實習生給付實習津貼的名義,讓其從事勞務工作,以及僱用未滿18 歲的工讀生卻未備置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等。勞工局提醒雇主應多加注意相關規定、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