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 0042
首頁/新聞中心/新聞訊息
< 回上一頁 >

非法高薪、制度漏洞 臺淪失聯移工天堂滿足人力需求、 罰則嚇阻避免劣幣逐良幣(2023-10-16)

非法高薪、制度漏洞 臺淪失聯移工天堂滿足人力需求、

罰則嚇阻避免劣幣逐良幣

【外勞社記者九月廿五日臺北報導】截至 8 月底止,外籍移工人數突破 74.5 萬人,其中行蹤不明未查獲的就有 8 萬 3 千多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表示,逃逸移工人數節節攀升,不外乎市場供需失衡,使得非法打工的薪水更高,法令雖加重非法雇主、非法仲介的罰則,但政府似乎忘記「腳長在外勞身上」,在無限上綱的人權旗幟下,缺乏對移工有力的處分。他重批,錯誤的政策及法令闕失營造了讓逃逸移工提前衣錦還鄉的環境,「不跑的才真是傻子」。

         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失聯移工未查獲人數自 104 年 8 月起,大致維持在 5 萬人左右,但從 110 年 2 月起即逐月增加,其中光是 111年就從 1 月的 5 萬 6,878 人飆升到 8 萬 331人,一年內增加 2 萬 3 千多人。112 年增長的幅度縱有趨緩,但今年 7 月的人數,仍比 111年底多出 3 千多人。

         臺灣開放引進移工已超過 30 年,但長年以來都僅侷限在特定的行業,然而缺工現象卻是遍佈各行各業。黃杲傑舉例,政府用巴氏量表、幫傭點數來限制民眾申請,有需求卻又不符申請資格的家庭,只能尋求非法管道,哪怕薪資只要加到 3、4 萬元,對移工就有足夠誘因,到營造工地非法工作的日薪更可達 2、3 千元,是合法工作的 3 倍、甚至10 倍以上,移工還樂得自在,不用被同一個工作綁住,黃杲傑認為,這就是申請資格、法律限制都出現問題所造成的結果。

           入出國及移民法 5 月 30 日三讀通過,外國人逾期居留罰鍰由原先的 2 千元至 1 萬元加重為 1 萬元至 5 萬元。就業服務法部分,勞動部已提案加重非法僱用罰則,擬改由人數計罰,以及提高非法媒介罰鍰,最高至 150萬元,並加強國外端選工,國外仲介引進移工失聯達一定比率,將予以停權處分,但目前尚未實施。

           黃杲傑認為,外界常給雇主和仲介貼上剝削、苛扣、壓榨的標籤,總認為這些是造成失聯的主因,但問題往往在於移工受高薪驅使,就算被查獲,非法工作期間所得,透過地下管道匯回母國,政府還雙手奉上免費機票。他憂心,各種錯誤的政策和法令漏洞,將臺灣塑造成非法工作的天堂,移工非法工作根本不必付出相對的代價,勢將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

           黃杲傑認為,政府應先正視民眾的人力需求問題,像是未登記工廠沒有工廠登記,但有生產事實就會有人力需求;有照顧需要的高齡者,也不必非要等到老人家臥病在床,才能申請家事移工。政府若不思解決最根本問題,只企圖用外來人口自首專案來降低失聯移工人數,無法對症下藥,失聯移工人數甚至可能突破 10 萬、20 萬人,難道這是我們要看到的結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