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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長者健康 公費流感疫苗即起開打長照機構住民及工作者 由地方造冊安排(2023-10-25)

 守護長者健康 公費流感疫苗即起開打長照機構住民及工作者
由地方造冊安排

【外勞社記者十月十八日臺北報導】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分兩階段開打,第一階段於 10 月 2 日起展開,對象包括 65歲以上長者、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住民及工作人員、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 11 類對象;第二階段自 11 月 1日開始,對象為 50 至 64 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疾管署呼籲,符合公費接種資格民眾,開打後儘速預約接種,且 65 歲以上長者亦可與莫德納 XBB.1.5 疫苗或肺炎鏈球菌疫苗同時接種。

        疾管署說明,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共計採購 698 萬 6,900 劑,實施對象與去年相同,第 1 階段優先開打對象,包括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 歲以上長者、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的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具有潛在疾病之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 者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等。第二階段開打對象,為 50 歲至64 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今年全臺約有 4,000 個接種合約院所,民眾若欲前往接種,可先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 局 網 頁 、 疾 管 署 流 感 防 治 一 網 通(https://antiflu.cdc.gov.tw/)、疾管家或 1922 防疫諮詢專線,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再電洽院所預約,以確保可施打到疫苗且節省排隊等候時間;前往接種時應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如居留證、兒童健康手冊、孕婦健康手冊等。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有關長照機構對象的認定,包含包含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包括老人日間照護中心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在內,均將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及造冊後,再送請當地衛生局所協調安排接種作業。

              另疾管署說明,為能更完整保護 65 歲以上長者,並降低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發生或死亡風險及衍生醫療負擔,自今年10 月 2 日起分三階段擴大 65 歲以上民眾公費接種 1 劑 13 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及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疫苗。

              疾管署指出,為提高 65 歲以上長者接種流感疫苗意願及當長者出現症狀時,可及時分辨是否為新冠肺炎感染,今年度 65 歲以上長者施打流感疫苗、肺炎鏈球菌、COVID-19 等疫苗時,每接種 1 劑疫苗,每人可免費領取 10 劑 COVID-19 家用快篩試劑,最多 30 劑,配送量用罄即停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