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 0042
首頁/新聞中心/新聞訊息
< 回上一頁 >

越家庭看護工調薪公告 已暫緩實施 印片面調薪至1.75萬元 勞動部再溝通(2015-06-23)


  針對越南與印尼片面決定調高家庭類勞工薪資,勞動部表示,上周已與越南溝通,越南同意暫緩實施6月9日公告文中所論述家庭看護工薪資1萬7,500元,至於印辦處在文件系統中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包含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在內,月薪將由現行的1萬5,840元提高至1萬7,500元一事,並未正式公文知會勞動部,勞動部將會進行溝通。
  由於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日前以公文通知各越南仲介公司,104年7月1日起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來臺工作,限定評鑑A級的仲介公司才能引進,將參考102年評鑑結果;同時要求家庭看護工薪資1萬7,500元、雇主需免費提供住宿並負擔一次機票費等規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組長賴家仁表示,針對越方規定試辦半年期間只准臺灣評鑑A級仲介才能引進,基於在雙方部長級會議時討論避免越勞在臺行蹤不明人數增加因此要求篩選仲介,勞動部認同越方提出要求評鑑A級仲介才能引進越勞,另對於要從事輸出越勞家庭看護工來臺的越南仲介,也須先獲得越南勞動部的推薦認可,才可再向勞動部申請認可。
  不過,家庭類勞工目前並未適用勞基法,其薪資多以勞雇雙方約定,目前停留在月薪1萬5,840元,對於越方片面調高薪資至1萬7,500元,賴家仁表示不恰當,上周已與越方溝通過了,越方同意暫緩實施。
  對於7月1日是否能如期公告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與漁工來臺?賴家仁指出,越方至今對於文件驗證、程序等事項尚未準備好,如訓練課程內容、越南仲介的切結書等,因此7月1日公告重新開放有所變數。
  另對於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於文件系統中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包含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在內,月薪將由現行的1萬5,840元提高至1萬7,500元,賴家仁表示,勞動部並未收到印尼發給正式公文告知,對於印方又片面調高薪資將會予以溝通。
  由於勞動部長陳雄文17日已表示,對於家事外勞薪資將啟動調薪檢討機制,進行研究調查並與各界討論,預定年底前正面回應確定調整的時間點與金額;因此賴家仁指出,會依部長所指示與外勞來源國溝通。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