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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草案三讀通過 工商界表肯定廣納企業參與討論 長期應調整產業結構(2023-12-25)

最低工資法草案三讀通過 工商界表肯定廣納企業參與討論
長期應調整產業結構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十三日臺北報導】最低工資法草案 12 月 12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工商協進會肯定此次修法將最低工資調整提升至法律位階,工商界也期盼勞動部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小組成員,以便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討論能更聚焦、公正、更具說服力。

        目前的基本工資法令依據為勞動基準法下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為讓相關制度更健全,提升至專法層級。

          基本工資法明訂最低工資審議制度如審議參採指標、完備議決與核定程序、行政院退回之重審機制,以及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並明定最低工資類型分為每月及每小時最低工資,以及勞雇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反規定處 2 萬元至100 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 150 萬元。

          工商協進會認為,最低工資經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已行之多年,最低工資法草案三讀通過後,將最低工資調整的政策提升至法律位階,透過法制化讓最低工資審議及檢視的機制透明化與常態化,工商界表示肯定。另外此次立法規定勞動部應組成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研究小組,並應每年定期向審議會提出研究報告與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給審議會參考,呼籲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小組成員,並將產業界建議納入參考。

          工商協進會指出,我國薪資成長緩慢主要是產業及制度面等長期結構問題,提高最低工資只是整體改革配套措施之一,長遠仍須持續調整產業結構,提振產業競爭力與勞動生產力,讓企業獲利與薪資調幅同步增長。

基本工資明年調整 嘉縣籲企業及早因應製造業、按日計酬違規居多留意勞健保異動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十三日臺北報導】113 年 1 月 1 日起,基本工資將調至每月 27,470元,時薪則調為 183 元,調幅約 4.05%,嘉義縣政府表示,近年處分事業單位違反基本工資,以製造業及餐飲業最多,且多數採用按日計酬方式給薪,提醒雇主務必配合調整薪水,若給薪低於基本工資,可處 2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指出,因應基本工資調漲,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提撥也應一併調整,投保級距可至勞工保險局查詢或試算,如果雇主高薪低報導致勞工權益受損,勞工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另外將按照短報的保險費金額,處 4 倍罰鍰。至於健保費部分,根據衛生福利部修正後的「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健保費率5.17%維持不變,平均眷口數則降為 0.56 人,以 27,470 元投保的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本人負擔 426 元,雇主負擔 1,329 元。

          勞青處進一步表示,統計近 3 年違反基本工資規定受裁罰的 18 家事業單位,以製造業、餐飲業為最多,且多數採用按日計酬勞務類型,提醒各企業遵守 113 年法定基本工資,若薪資採按日計酬,至少以時薪 183 元計算薪資。

          勞青處舉例,若約定以基本工資按日計酬,工作 1 日 8 小時應以時薪 183 元乘以工作時數,即 1,464 元,而非以月薪 27,470 元換算為日薪計算。如果工作超過 8 小時,則需另計加班費,按照加班時數加給,延長工時在 2 小時以內者,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時 2小時以內,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呼籲雇主應遵守法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