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十八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表示,113 年 1 月 13 日(星期六)為中華民國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當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臺幣 2萬元至 100 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中選會上周發函給勞動部,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5 條之 1 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 條之 1 規定辦理,113 年 1 月 13 日(星期六)為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預估選舉人數約 1,950 萬人、首投族則有 102萬 8000 人,全國設置 1 萬 7,794 個投開票所,將是歷年之最,勞動部已轉知相關團體與雇主,若要求勞工出勤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明,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參政權,勞動部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113 年 1 月 13 日為中華民國第 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當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不具投票權如外國人、移工等則維持原排班或輪班時程工作。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黃維琛指出,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 12 時連續 24 小時。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黃維琛進一步說明,雇主如果徵得具投票權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應不妨礙其投票,並應加給當日出勤工資,至於計算方式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一、原屬勞工的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舉例而言:勞雇雙方約定當天出勤8 小時,勞工外出投票 2 小時,返回工作 6 小時,雇主須加給 6 小時的工資。
二、原屬勞工的休息日:視工作時數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2 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勞動部提醒,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最高 100 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勞工權益如有受損害者,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職災守護」App 增印、越、泰介面移工遇職災不卡關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十八日臺北報導】12 月 18 日是國際移工日,財團法人職業預防及重建中心表示,台灣國際移工超過 75 萬人,為讓移工接收職業安全資訊不卡關,遇到職災更不再求助無門,推動「職災守護」App 多國語言介面,除了支援繁體中文及英文外,亦擴充印尼文、越南文及泰文介面。
重建中心指出,受少子化衝擊,全世界缺工嚴重,台灣亦仰賴國際移工生產力。根據勞動部統計,自 1989 年開放引進移工後,歷經 34 年的增長,移工總人數已超過 75 萬人,約占台灣總人口數的 3%,對台灣產業、社福從原本的補充性勞力到今日的替代性勞力,已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勞動力。
重建中心說明,「職災守護」App 除了可查詢職災認可醫療機構資源與政府窗口,並即時獲得最新訊息資訊之外,職災勞工亦可透過該系統提出服務申請,由專人進行一對一服務及轉介,並持續後續的個案進度追蹤。繼原有繁體中文介面外,再參考在台移工人數比例,依序增加英文版、泰文版、印尼文版、越文版等 4 種語言介面,讓國際移工能安心在台工作生活,也讓台灣成為善待移工的溫柔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