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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移工居留逾期 勞動部增雇主應備文件在臺移工一站式聘僱居留服務 明年1/4上路;勞保紓困貸款明年1/5 開辦 最高可貸10 萬元(2023-12-29)

避免移工居留逾期 勞動部增雇主應備文件在臺移工一站式
聘僱居留服務
明年1/4上路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廿五日臺北報導】為避免移工逾期居留,勞動部與內政部移民署共同規劃「在臺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服務,預計 113 年 1 月 4 日上路,為配合該措施,勞動部修改轉換準則,將增加雇主申請時應備文件,未來雇主於接續聘僱期滿轉換之外國人,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時,應檢附外國人已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居留之證明文件。

        勞動部 112 年 12 月 22 日預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 29 條、第 36 條及第 13 條附表 1、第 22 條附表 2 修正草案,有意見者應於 12月 29 日前提出。

          勞動部說明,由於現行移工於取得勞動部核發之接續聘僱許可函後,應於規定期限內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居留延期或變更登記,但實務上,常有外國人因不諳法令、申請文件不齊等原因,又或因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未協助申辦居留或展延居留,致發生逾期居留情事。

          勞動部表示,為強化移工權益,避免外國人取得接續聘僱許可後,發生逾期居留情事,勞動部協同內政部運用整合式系統串流及跨機關申請作業,定於 113 年 1 月 4 日實施在臺外國人申請聘僱及居留整合服務,解決在臺外國人未申請居留之情形。

          勞動部指出,待該法案實施後,雇主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期滿轉換之外國人,應先至勞動部申辦系統取得序號後,再以序號點選超連結至內政部移民署申辦系統申請居留,並點選超連結至勞動部申辦系統完成聘僱許可申請,於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函後,傳輸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續審後核發外僑居留證。

          為使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瞭解服務內容,勞動部說,11 月、12 月共開辦 6 場視訊說明會,12 月 27 日是最後一場說明會,每次名額 100 名,由於每次說明會都額滿,為方便未參加的雇主與仲介也能了解,屆時會將視訊會議資料放到網站上供參閱,另也在考慮明年 1 月是否續辦「移工在臺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服務」視訊說明會。

勞保紓困貸款明年1/5 開辦 最高可貸10 萬元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廿五日臺北報導】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農曆年前經濟困難,勞動部 25 日公告「113 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 113 年 1 月 5 日正式開辦,受理至 113 年 1 月 19日截止,申貸總金額 200 億元,每人最高可貸 10 萬元,前 6 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 7 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勞保局表示,貸款申貸資格包括,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 15 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 113 年 1 月 19 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另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勞保局說明,貸款期間 3 年,年利率目前為 2.04%,前 6 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 7 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若一名勞工申貸 10 萬元,前 6 個月每個月付利息 170 元,第 7 個月按月平均攤還本息需繳 3,422 元。

          勞保局提醒,符合資格且有需求之勞工朋友於受理申請期間得透過網路、臨櫃或郵寄等方式向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為減少民眾臨櫃排隊久候時間,可多加利用網路申請,例假日亦可使用,既省時又方便。

          勞保局說,勞工朋友有意申辦可洽詢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 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土地銀行於連江縣馬祖地區無營業據點,委託連江縣農會受理),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查詢;或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