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基本工資調整,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日前修改申請引進越南勞工審核文件填寫規定,有關薪資部分僅針對產業類修正,截至104年7月1日,尚未針對家庭類薪資進一步公告數額。越辦處勞工管理組長阮春造說明,有關家庭看護工薪資,會等其他重新開放相關工作一起處理,但他也提到,目前在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越勞,很多都已經是雇主第三次回聘,工作年資已經達到8年以上,都是因為勞僱相處融洽、外勞工作表現佳,雇主才願意留用,因此他也鼓勵雇主可以主動加薪。
對於家庭看護薪資,越方將尊重勞動部政策,也會關注其他輸出國態度,現階段處理原則,將尊重勞資雙方協調。且目前也有仲介向雇主說明,希望適度提高外勞薪資,因此在越辦處受理的勞動契約驗證中,也有一些案件將薪資調至20,008元,提高雇主用人的穩定。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