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子女國籍 可望修法解套
政院通過草案 可由社福單位申請歸化
【外勞社記者二月廿九日臺北報導】截至 1 月底止,國內失聯移工人數已達到 8萬 5,947 人。行政院會 2 月 29 日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適用對象,包含黑戶寶寶、外籍高級專業人才,以及有殊勳外籍人士,新增無國籍兒少可由社福機關或機構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以符兒少最佳利益,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另強化延攬優秀外國人才誘因,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 2 年,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等。
內政部移民署統計,目前近8萬6千名失聯移工中,其中4萬8,755名為男性,女性則有3萬7,192人。為解決在台出生,生父不詳,生母為外國人且行方不明,或已出境或遭遣返回國後行方不明之非本國籍無依兒童與少年身分認定事宜,內政部先前已訂有「在臺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如經外交部或內政部協尋生母行蹤未果(國外逾三個月,國內逾六個月),且洽生母原屬國政府確認無該國國籍,就會認定為無國籍者。
戶政司進一步說明,現行僅規定無國籍兒少,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其社會福利、醫療、就學權益,都會受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保障。為完備未成年兒童權益,這次新增若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讓無依兒少享有完整醫療照顧及就學等權益。
截至目前為止,依現行流程認定為無國籍人共有 24 件,其中 19 件已申請歸化。不過失聯移工在台所生子女的黑數眾多,包含總數以及現有安置人數,目前都缺乏官方統計。
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使優秀外來人士歸化我國更友善便利,這次修法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繼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為連續 2 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 5 年以上,加強延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