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004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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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訂定「消防法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所定場所發生事故應通報對象與方式及內容」,自即日生效
(2024-03-27)
內政部公告:訂定「消防法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所定場所發生事故應通報對象與方式及內容」,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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