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移工 勞資會議記錄為必要條件
營造移工退件多 勞動部:另應檢附無違法紀錄證明
【外勞社記者三月四日臺北報導】營造業開放聘僱移工已逾半年,由於首次開放按公司條件申請移工,仍有許多營造廠不了解相關規定。臺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張斯堯表示,向他諮詢的廠商因未設勞資會議,產生資格不符的案例不在少數。勞動部也解釋,為保證國內、外勞工就業權益,並降低國內非法雇用的問題產生,將過往一年內的勞資會議記錄討論列為申請要件。
依勞動部規定,雇主申請聘僱移工需要向地方政府申請開立無違法紀錄證明,證明資料中必需檢附申請日在前 1 年內,並且至少每 3 個月定期召開 1 次勞資會議,1 年最少合計 4 次勞資會議紀錄文件影本,不因行業申請移工開放,而產生特例。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解釋,過往有地方政府反映多家營造業詢問有關無違法證明法令申請事宜,其中勞資會議應檢附資料及如何召開勞資會議,因此重申有編制推動勞資會議相關勞動教育教材,並發函提供地方政府宣導使用,並轉知轄區內雇主團體會相關事業單位。
去年受理逾 2 萬 6 千件勞資爭議
據統計,112 年全國共受理逾 2 萬 6 千件勞資爭議,爭議類型最多為「工資爭議」,其次為「給付資遣費」、「職災補償」及「契約爭議」;每一件勞資爭議皆經由專業調解人在朝向保障勞工權益,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因 110 至 111 年受疫情影響呈現下滑趨勢,112 年案件量已恢復已往,執行成效有穩定的趨勢。
勞動部解釋,為能進一步提升調解效能,基於勞資雙方地位平等性與保障勞工基本權益,勞工於調解時有專業律師在旁扶助,將能有效替勞工把關權益,同時讓雇主方站在合理與和平的位置協商,以免不肖人士利用將負面消息傳出,危害公司品牌信譽或雇主個人名譽。
勞動部於 109 年起補助地方政府於「調解時」聘請專業律師從旁扶助勞工朋友,此項法律扶助措施推出後廣受地方政府及勞工朋友之好評,扶助績效也從 109 年扶助 105 件,成長至 112 年扶助 471 件。
勞動部擴大提供免費勞資爭議調解範圍
整體來看,勞動部在扶助件數及金額皆倍數增加,且提升扶助量能,去年擴大扶助範圍將「工資」及「調動」爭議納入,同時排除身障者、原住民及新住民身份之勞工朋友需請求金額超過 1萬元之限制,並提供更多弱勢勞工在調解時所需的扶助資源,以利保障不同身分的勞工朋友,增加臺灣在經濟攀升的優勢。
行政調解每年整體成立率為 5 成,仍有一半案件調解不成立,對調解不成立之勞工朋友,自該98 年開始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勞工法律扶助專案」,也同步降低國內違法雇傭問題。
今(113)年 9 月開始,考量「工資爭議」件數占整體爭議數為多數,如雇主違法積欠勞工工資將影響勞工經濟生活甚鉅,已修法通過將「工資爭議」納入扶助範圍,預估未來該部將每年增加約 2 千萬元扶助費用及多扶助約 1,400 名勞工。
勞動部呼籲,如遇有勞動權益受損,可向「勞務提供地」的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勞動局)提出洽詢。